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成才,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身心素质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和班级给予表彰。现就“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先进班级”、“表扬班级”等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11月4日前,各系部将评审材料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班级民主评选,系部审核并公示,学院公示并批复。
三、评审奖项及条件
⑴当学年两个学期连续获得一等奖学金者,可授予“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⑵当学年两个学期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者,可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指标控制按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7%以内掌握。
⑶当学年度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整;当学年度连续两学期工作考核为“优秀”;当学年度至少要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鼓励奖,可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指标控制在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6%以内。
⑷“先进班级”与“表扬班级”比例各占所在系部参评班级总数的8%和12%。
四、评审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奖励条件及评审标准,控制比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2、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评审。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享受一种荣誉称号。
3、荣誉称号评审表和汇总表(附件1、2)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荣誉称号汇总表》
附件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荣誉称号评审表》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