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精品社团”评选办法
(试行)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不断促进、完善大学生社团的建设发展,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社团整体工作水平、活动质量,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院级注册登记的社团。
二、评选资格
1.在籍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注册会员在20人以上;
2.有明确的社团章程并能够按照章程开展各项工作,有一套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工作机制,社团运行状况良好;
3.坚持正确的政治舆论导向,开展符合社团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活动,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发挥积极作用;
4.活动策划案主题鲜明突出,充分体现社团特色,立意创新,活动流程完整详细,计划严谨,操作性强;
5.社团举办活动期间应积极采用海报、网站、广播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并达到明显效果;
6.社团内部开展日常性活动,且能吸引非本社团同学参加;
7.社团有全局观念,能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且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8.经费管理规范、严格、透明,使用明确合理,帐目清楚,能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
三、评选原则
严格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精品社团”的评选。
四、评选流程
“精品社团”评选工作分三部分进行,其中量化考核部分占50%,学生团体联合会全体学生干部民主投票评选占20%,精品社团考核评审小组投票占30%。最终结果将综合三项评估分数,确定“精品社团”的获奖名单。
1.得分计算公式
量化考核得分*50%+(学生团体联合会全体学生干部民主投票)得票数/投票总数*20%+(精品社团考核评审小组投票)得票数/投票总数*30%=社团最后得分。
2.量化考核部分(占50%)
详见《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精品社团”量化考核指标》。
3.学生团体联合会全体学生干部民主投票(占20%)
在择期召开的学生团体联合会全体学生干部大会上,由候选社团负责人做述职报告,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全体干事进行民主投票。
4.“精品社团”考核评审小组投票(占30%)
在学生团体联合会全体学生干部大会上,由院团委牵头各团总支及主要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的“精品社团”考核评审小组对其进行打分投票。
五、“精品社团”的奖励
1.“精品社团”将获得荣誉证书及一定的活动基金奖励;
2.“精品社团”流动制。每学年评选一次“精品社团”,并颁发证书及流动锦旗。
附则:
一、学院每年将评选出院级社团总数的10%作为该学年度“精品社团”。
二、社团获得奖励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撤销其奖励
1.伪造事迹,骗取奖励的;
2.申报材料时隐瞒错误或违反规定程序的;
3.获奖励后严重违反法律或有关校规,有重大过失的。
三、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共青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精品社团”量化考核指标
第一部分(基本分数)
一、基本建设(35分)
1.社团按规定进行注册的,且注册登记工作良好。(5分)
2.社团有明确的章程,并能够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开展工作,保证社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0分)
3.社团内部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社团内部各项工作能够有效开展。(5分)
4.社团档案保存完善,并且有完整的历史记录和社团内部档案。(10分)
5.社团主要负责人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在担任职务期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5分)
二、活动开展(35分)
1.活动能够吸引广大会员积极热情参与,确实使广大会员受益。(10分)
2.对于社团的特色品牌活动,活动前有活动计划上交学生团体联合会,活动中有广泛宣传,如宣传海报、宣传板、宣传条幅等。活动结束后有活动总结上交学生团体联合会。(8分)
3.每学期初在第二周以前制定出工作计划和详尽的社团活动计划,学期末有全面的学期工作总结。(7分)
4.社团能够在学生团体联合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招新工作及新会员的注册工作。(10分)
三、制度贯彻(20分)
1.按时出席学生团体联合会召开的例会或临时会议。(5分)
2.严格履行社团换届程序,社团能够在学生团体联合会规定的时间内换届,换届时干部经选举产生。(5分)
3.社团认真完成学生团体联合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4.社团活动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5分)
四、宣传工作(10分)
1.每次活动用海报、宣传板、条幅、广播、网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4分)
2.每次活动结束后及时向校社团联合会上交本协会工作或活动的新闻稿件。(6分)
第二部分(奖惩分数)
一、关于社团负责人职责的规定
1.凡由学生团体联合会召开的各社团负责人会议,迟到者、无故派人代替参加社联会议每人每次扣3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凡在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者,取消评优资格。(迟到、请假或早退三次,按缺席一次处理)。
2.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本学期的活动计划、活动总结和大型活动计划、总结上交学生团体联合会的,每次扣3分。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学生团体联合会要求报送材料的社团每缓报一天扣1分。
二、关于经费问题的规定
1.凡社团开展活动,通过正规渠道自行解决活动经费问题的,每次奖3分。
2.有造假帐及私吞社团经费的行为,一经发现,院团委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并给予处分,取消个人全年评奖评优资格,取消所在社团评选本学年“精品社团”资格。
3.社团不得要求会员缴纳除会费之外的任何费用,若擅自收取其他费用,一经查实,除责令将金额如数退还给会员外,并要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及扣除该社团总分10分。
三、关于社团管理方面的规定
1.凡经社团联合会审批而进行的对外活动,经社会主流新闻机构报道过,每次奖5分。
2.各社团之间联合举办活动或相互之间举行竞技类赛事各加5分。
3.未经学生团体联合会批准而擅自进行对外交流活动,出现违法乱纪现象,由社会机构反应至学校,被社区工作人员或媒体批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4.关于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协会名义参加国家、省、市级竞赛,获国家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优秀奖加5分;获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4分;获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2分。
共青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