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机电·青年之声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2025-04-28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5年4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  8个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是/□否

自评公开链接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33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5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6个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

2025年4月23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8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8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8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8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8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8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8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8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8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8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8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电气工程学院

互联网与通信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汽车与轨道学院

航空与材料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本会定名为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和芜湖市学联的领导下、学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为芜湖市学生联合会团体成员。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用党的理想信念凝聚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激励人,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青年学生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进一步增进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积极参与学校“五育”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在推深做实“引领力、文化力、组织力、实践力”四个维度上下硬功夫,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学校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校纪校规的渠道,反应同学们合理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合法权利,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根据同学特点和同学需求,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公益、文化交流等各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品味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树立机电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五)坚持从严治会,把牢政治方向,坚守政治信仰,杜绝不良作风,培育清新文化,树立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常务代表委员会、执委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六条 本会聘请校团委专职团干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校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 凡取得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中国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并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合理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九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十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学代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代表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代会代表以学院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学院代表名额根据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

第十三条 学代会由上届常代会和执委会负责筹备并组成主席团。学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

第十四条 学代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五条 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通过上届执委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二)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审议并通过《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新一届学代会主席团;

(五)选举新一届常代会主任委员;

(六)确认各学院的学代会代表推选的常代会委员的资格;

(七)审批新一届学代会主席团提出的执委会名单。

第十六条 在学代会召开期间,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

(二)就上一届执委会、常代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第十七条 学代会代表亦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学代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表决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一节 执行委员会

第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包括主席团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为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 执委会设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副部长的任免,分别由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提出并经执委会主席批准,报常代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调整办法: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由新一届执委会主席提名并经常代会批准产生。

第二十二条 执委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第二节 主席团

第二十三条 执委会主席团是执委会的领导机构。设委员5人,执行主席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其中一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兼任社管主席。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第二十五条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代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学生会执委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门工作。

(二)决定执委会机构设置,向常代会提名任命各部门负责人。

(三)向学代会报告工作,筹备下届学代会。

(四)决定执委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十六条 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向常代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对常代会的提案,及时解决(或与学校有关部门商榷),并给以答复。

第三节 职能部(室)

第二十七条 各职能部(室)为执委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

第二十八条 各部(室)实行部长负责制,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九条 各职能部(室)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晰工作方向、内部职权,并报主席团审批、常代会备案。

第四节 干部

第三十条 本会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的党员或团员。

(二)学习成绩良好,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广大同学,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上学年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三)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工作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会干部应定期作出工作鉴定,并通报其所在学院团委。提交退出学生会申请的干部,需向主席团递交正式书面材料并由所在学院团委盖章确认。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一节 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是本会的院级组织,受所在学院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学院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三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院学代会)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院会员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学代会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常代会、执委会领导机构,分别为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执行机构,分别受校学生会常代会、校学生会执委会的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程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学院学生会制定。

第二节 班委会

第三十五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六条 班委会受所在院分团委和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团体的双重领导,接受辅导员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七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团体决定。

第三十八条 班委会由团支部书记一人、班长一人、副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均须民主选举产生,其中团支书可兼任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第三十九条 班委会组成情况应提交学生会备案。

第四十条 班委会每届任期一年,在特殊情况下,经院、系学生会、团总支的学生干部团体和辅导员协商一致后,可提前召开全班大会,改选班委会。

第六章 学生会经费

第四十一条 校学生会活动经费,由校学生会提出预算,经校团委审核,上报学校,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第四十二条 学生会在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时,可以广泛利用学生力量。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各自的工作条例,但内容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并发布之日起生效。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25年4月23日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综合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章佳

共青团员

互联网与通信学院

23级计算机应用技术

8/133

2

孙晨露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3级智能控制技术

3/44

3

唐恰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3级智能控制技术

4/44

4

林顺顺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3级机电一体化技术

7/331

5

何义栋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3级机械设计与制造

8/206

6

姚远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3级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2/134

7

李影

共青团员

互联网与通信学院

23级计算机网络技术

2/87

8

林智玉

共青团员

经济与贸易学院

23级大数据与会计

10/181

9

毛蕊

共青

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3级动漫制作技术

3/51

10

张佳谊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3级机电一体化技术

10/331

11

吕乐杰

共青团员

互联网与通信学院

23级计算机网络技术

18/87

12

苏佳德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3级应用电子技术

7/39

13

张佳帅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4级数控技术


14

张子娇

共青团员

经济与贸易学院

24级大数据与会计


15

杨悦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4级数字媒体技术


16

张仁启

共青团员

互联网与通信学院

24工业互联网


17

李嘉荣

共青团员

航空与材料学院

24智能焊接技术


18

王艺如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4动漫制作技术


19

刘悦悦

共青团员

互联网与通信学院

24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高昕杰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4电气自动化技术


21

王欣茹

共青团员

经济与贸易学院

24级大数据与会计


22

宁露

共青团员

经济与贸易学院

24级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23

李盛龙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4级机械设计与制造


24

汪捷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4级数字媒体技术


25

陶善涛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4级数控技术


26

张成俊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4级电气自动化技术


27

刘忆航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4级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28

李凯利

共青团员

经济与贸易学院

24级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29

檀程

共青团员

经济与贸易学院

24级大数据与会计


30

李玉龙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4级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1

牛国豪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4级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2

吴志会

共青团员

经济与贸易学院

24级大数据与会计


33

胡文超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4级现代物流管理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

第六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六届委员会、第六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经校党委和芜湖市学联原则同意,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六届委员会由13人组成,第六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5人组成。

三、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二级学院分团委推荐,由校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校学生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经校党委和芜湖市学联审核同意,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审议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正在受留校察看处分者除外)符合相关要求者均有第六届学生委员会、第六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被选举权。

五、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六届委员会、第六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的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

六、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167名,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号,如不同意的画“×”号,既不画“〇”号又不画“×”号的视为弃权。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号。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13名的为有效票,超过13名为废票;第六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5名的为有效票,超过5名为废票。

选票上盖有“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八、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由大会主席团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顺序和差额率提出补选名单进行补选。如补选后,当选人数仍少于补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委员也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本次大会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九、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8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8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

十、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加锁。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计票完毕后,监票人当众将选票加封,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交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分别向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赓续九秩荣光,激扬青春风帆,4月23日,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在文津礼堂隆重召开。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姜绳出席开幕式,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负责人和167名学生代表共聚一堂,汇集青春风采,聚焦青春盛会。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樊卫强致开幕词。

姜绳代表学校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充分肯定了学生会过去一年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文化活动、权益服务等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他强调,本次大会是全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团学组织积极参与高校“大思政”建设、落实“五育”协同育人的重要契机,将进一步促进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实施,助力新时代学生全面发展。他激励全体与会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以本次学代会为契机,勇担三项使命:一是传承校史荣光,讲好机电故事,将九十年校史中的奋斗基因融入青春血脉;二是服务同学成长,聚焦青年学生的需求,致力于搭建更精准、更有温度的服务平台;三是勇于自我革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塑造清新阳光的青春形象。

大会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学生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规划了未来一年学生会的工作蓝图,审议通过了第五届学生会组织执行主席钱仁作的题为《永远跟党走青年新力量 团结带领广大同学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新篇章》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和任务,在全体代表激昂的团歌声中落下帷幕。

宣传报道链接https://www.ahcme.edu.cn/info/1053/56720.htm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经院党委、市学联批准,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为167名,根据学生人数和代表的广泛性,按照有利于青年学生了解和直接参与学生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名额分配。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代表团名称

学生人数(人)

名额分配(人)

其中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67人(40%);女代表不少于43人(25%)参考

1

机械工程学院

第一代表团

1883

28

11;7

2

电气工程学院

第二代表团

2274

34

14;9

3

汽车与轨道学院

第三代表团

1295

19

8;5

4

互联网与通信学院

第四代表团

1787

27

11;7

5

经济与贸易学院

第五代表团

952

14

6;4

6

航空与材料学院

第六代表团

898

13

5;3

7

工商管理学院

第七代表团

1083

16

6;4

8

艺术设计学院

第八代表团

1090

16

6;4

      总计


11262

167

67;43

二、代表资格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2.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其中正在接受留校察看处分者除外;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条件

学代会代表除具有代表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坚持理论学习,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团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工作和学习中实绩突出。

(三)发挥模范作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反映广大青年学生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受到青年学生拥护和信任。

(四)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四、代表产生程序和要求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各班级、院(系)学生会及有关单位为选举单位,按照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选举等4个步骤产生。

(一)推荐提名

各选举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组织班级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代表的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并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在坚持代表先进性的同时,应注意代表的广泛性。

(二)组织考察

各选举单位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

(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选举单位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召开相应会议,根据相关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含差额数),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关于代表推荐情况的说明,经同级党组织审核,报校团委审查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四)组织代表选举

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院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院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通过20%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各选举单位应在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后向校团委报送《正式代表登记表》、《正式代表名册》和关于代表选举情况的说明。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尤佳

    否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董琴

    是


学生会组织指导教师

张惠婷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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