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文明号、青年
岗位能手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一、"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教、科、研工作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先进青年集体(科室、教研组、班组)或岗位;"青年岗位能手"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下,品德高尚,敬业爱岗,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工作者。
二、创建"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文明从业,全面提高青年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向社会展示当代我院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学院的良好形象,为促进学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第二章 条件与标准
三、"青年文明号"的标准:
1、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岗位;
2、有规范的岗位创建计划和措施;
3、该集体中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工作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取得突出成绩;
5、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的能手;
6、所在科室组织机构健全,能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
7、工作成效得到学院党政领导的肯定,并受到同事、学生及家长的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8、"青年文明号"负责人政治性强,业务上精,能够自动带动青年争先创优。
四、"青年岗位能手"的标准是
1、年龄在35岁(含)以下的本院青年;
2、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勤奋工作,无任何违纪违法现象;
3、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成绩突出;
4、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成绩突出;
5、群众基础好,并得到广大教职工的普遍好评;
6、积极参加团内外活动。
第三章 评选办法
五、"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科室申报、推荐,并填写申请表和上报有关事迹及创建、争创工作材料。
六、学院争创领导小组对各科室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按标准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评选出学院的"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进行命名、表彰。
七、只有获得院级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岗位能手"个人,才有资格申报更高层次的"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
第四章 表彰与管理
八、学院将对评选出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进行命名和奖励,每年表彰一次,学院争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向团市委推荐"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
九、对受到表彰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宣传其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并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
十、学院将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和"岗位能手"进行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十一、"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正在创建的青年集体,要统一挂争创"青年文明号"的标志,获得"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要挂牌匾。牌匾要悬挂在岗位现场,接受社会监督。"青年岗位能手"实行佩带特殊胸卡服务的制度,获得"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青年要佩带特殊胸卡服务一年,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设意见箱、评议卡,听取教职工意见等方法,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日常监督。
十三、"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已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岗位每年都要向学院争创活动领导小组重新申报,参与创建活动,院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审核验收,重新参加评比。符合标准的保留其荣誉称号,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摘掉牌匾。连续三年挂牌的,学院将给予特殊奖励。
十四、"青年文明号"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70%或负责人年龄都超过35周岁,则自动撤销"青年文明号"牌匾,学院将给集体颁发纪念证书。
十五、"青年文明号"集体发生以下情况者,应撤销其荣誉称号。
1、该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
2、有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学院处罚的。
3、凡被舆论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检查情况属实的。
十六、建立"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管理档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号","手"的申报、自查、推荐、检查、验收、命名、表彰、奖励档案资料,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十七、每年11月由各团总支上报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的材料,由院团委和院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进行评比和审议,评选出院级青年岗位能手。
十八、在上年度院级青年岗位能手的基础上,评选出本年度的市级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管理能手,青年科技之星的候选人。
十九、在本院青年文明号的基础上,向芜湖市团市委,安徽省团省委推荐,参加市级,省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工作,评选上后正式授牌服务。
二十、凡年度被评为院级青年岗位能手,市级青年岗位能手,十佳青年,市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除被授予先进称号,院团委将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五章 组织领导
二十一、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及有关处室领导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其中至少有一名党政领导。
二十二、各科室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和措施,精心组织,突出特色,培育典型,推动活动扎实健康地向前发展。
共青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5年12月2日
附件: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院"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
考核标准 |
标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科室有专人负责"青年文明号"活动,一名党政负责人主管创建活动。 |
5分 |
无专人负责扣2.5分,无党政领导主管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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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目标,规范、措施等等。 |
5分 |
无计划扣2分,措施不得力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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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在科室团总支每年开展两次团日活动,主办科室宣传栏。 |
8分 |
开展团日活动次数不够扣5分,无宣传栏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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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服务模式、创新创效成果显著 |
10分 |
成果显著 --10分 成果一般 --5分 无新项目、新模式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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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优质服务理念,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 |
7分 |
优良 --7分 一般 --5分 较差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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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室有培养青年岗位成才的规划、计划或措施。 |
5分 |
无计划扣5分,措施不得力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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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青年职工年培训率≥80% |
6分 |
80%-90%--3分 90%-10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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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集体中青年在学院各极考核考试中,成绩优良率达80%以上。 |
10分 |
70%-80%扣5分 小于7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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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支持青年继续深造的措施,鼓励青年参加学术交流。 |
5分 |
无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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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积极让青年参与科研,学术气氛浓厚,定期举办专题学术讲座、讨论。 |
8分 |
讲座、讨论至少1季度1次,必须有书面记录,少一次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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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岁以下青年撰写论文每年3篇以上。 |
6分 |
每少一篇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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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集体中有一名院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或同级先进 |
5分 |
每增加一名,在基础分(5分)上加一分,总分不超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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