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机电·青年之声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评选的通知

2024-01-12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结合团省委、省学联将开展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现将开展2023-2024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至2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挺膺担当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普通高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 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普通高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四、工作安排

(一)名额分配

活动中拟评选“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15名、“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5个、“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2个。“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候选团体、“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依据学校“自强之星”各类别评选结果,按团省委、团市委要求择优上报。

(二)分团委推荐阶段(即日起至1月22日)

各分团委负责组织开展二级学院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校级候选人,同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报送至校团委樊卫强机电邮邮箱。

材料报送包含(因安徽省自强之星评选统一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表格,学校也用同一表格上报):

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

4.《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

5.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部门反馈打印、PDF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6.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

7.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证件照1张,竖版高清电子版生活照2张

8.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电子扫描件)

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以“学院名称+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申报”命名,文件里面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学生姓名+类型命名),按顺序放材料,所有材料请分团委书记认真把关、修改,于1月22日前报送至樊卫强机电邮邮箱,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三)学校推荐阶段(2月22日前上报)

(四)团市委推荐阶段(2月28日前)

(五)全国评选及颁奖阶段(4月)

(六)总结宣传阶段(5月至7月)

学校层面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加强“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全国组委会根据工作安排建立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建立“自强之星”青年讲师团,凝聚组织历届优秀的“自强之星”获选者代表,让他们以青年讲师的身份现身说法,通过宣讲报告、视频采访、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在青年中弘扬自强精神,进一步发挥“自强之星”在大学生群体的榜样力量。

六、奖项设置

1.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并适时进行表彰。

2.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3.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4.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的,每团体将获得5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5.获评“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获得2000元“安徽省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七、有关要求

1.规范推选程序。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切实履行“班级(团支部)—院(系)—学校”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积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深入挖掘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对组织程序不规范、学生知晓度过低的学院,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的资格。

2.深化宣传引导。学校要依托新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本校“自强之星”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示范引领。同时做好对推选及获评“自强 之星”人员的跟踪培养工作。将此次活动融入学校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做到持续用力,以学习自强事迹为牵引,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樊卫强

联系方式:0553-597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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