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机电·青年之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大学生”选树工作的通知

2024-03-06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 团结带领学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结合团省委、 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经信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体育局、 省科协、 省残联、 省学联、 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 '“十佳 ',百优 '大学生”选树工作的通知。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大学生”选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6-3月18日

二、选树宗旨

    通过选树大学生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不忘初心、奋发成才,积极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选树标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绿色发展、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
   1.道德示范类注重大学生道德榜样的树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
   2.学风创优类注重大学生对学业问题的勤奋思考和刻苦钻研,能始终传承和发扬优良的学风,并在自身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带动身边同学主动学习。
   3.科技创新类注重学生发明、创造且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4.社会实践类注重大学生深度参与校外社会性活动,切实担当大学生社会责任,获得社会认可,特别是在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参与防汛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5.志愿服务类注重展现大学生志愿风采,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且有效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有效运行。
   6.自主创业类注重大学生具备良好的创业意识、丰富的创业知识和优良的创业精神等,做到以创业带动就业, 或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竟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7.自强奋斗类注重在逆境中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品性之美,塑造顽强奋斗的品质,锤炼坚韧不拔的意志,具备感召力。

   8.绿色发展类注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保护和治理、"三减一节” 行动, 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9.文艺创作类注重发挥丰富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塑造艺术形象, 形成可供欣赏的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
  10.体育锻炼类注重大学生参加各种体育运动, 运用各种体育手段,增强体质健康, 丰富文化生活,传承体育精神, 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四、选树办法

   1.推报学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学院内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选树评议工作, 可以结合实际开展二级学院选树活动。各分团委要对拟推报人员进行公示,并在二级学院官网或分团委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每个二级学院分团委推荐的候选人不得超过10人,每类只可推报1人。二级学院同意后, 推荐材料需于3 月 18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校团委机电邮邮箱。逾期按二级学院分团委主动放弃对待。(备注: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名称+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申报”命名,文件里面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学生姓名+类型命名),按顺序放材料,所有材料请分团委书记认真把关、修改,于1月22日前报送至樊卫强机电邮邮箱,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l)安徽省“'十佳 ' '百优 '大学生”推荐登记表;

  (2) 安徽省 “'十佳 ' '百优 '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3)被推荐人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

  (4)事迹材料中涉及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2张和白底证件照片1张。

   以上材料都只需提供电子版, 请发送至学校团委机电邮邮箱。
   2.组织专家评审。 根据学校个二级学院候选人推报和公示情况,校团委组织相关评委进行评审,按照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自主创业、 自强奋斗、 绿色发展、 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10个类别,每类确定1名,共计10名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 并将候选人有关情况在校团委官网上公示。
   3.表彰宣传。校团委对学校“十佳大学生”进行表彰,并进行事迹宣传。
   4.遴选上报。校团委结合学校“十佳大学生”评选情况及个人事迹撰写、申报材料情况,确定学校安徽省“`十佳 ',百优 '大学生”拟推荐人选,上报团市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宣传,把立德树人贯穿工作始终。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推动大学生健康成长、 全面发展。
   2.严格考核把关。 要按照 “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实事求是, 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认真履行程序、 填报材料, 扎实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3.广泛宣传发动。 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团学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候选人事迹, 加强媒体宣传,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不断提升学校“十佳大学生”的社会美誉度,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一)“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普通高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 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普通高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四、工作安排

(一)名额分配

活动中拟评选“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15名、“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5个、“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2个。“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候选团体、“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依据学校“自强之星”各类别评选结果,按团省委、团市委要求择优上报。

(二)分团委推荐阶段(即日起至1月22日)

各分团委负责组织开展二级学院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校级候选人,同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报送至校团委樊卫强机电邮邮箱。

材料报送包含(因安徽省自强之星评选统一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表格,学校也用同一表格上报):

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

4.《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

5.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部门反馈打印、PDF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6.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

7.推荐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证件照1张,竖版高清电子版生活照2张

8.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电子扫描件)


(三)学校推荐阶段(2月22日前上报)

(四)团市委推荐阶段(2月28日前)

(五)全国评选及颁奖阶段(4月)

(六)总结宣传阶段(5月至7月)

学校层面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加强“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全国组委会根据工作安排建立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建立“自强之星”青年讲师团,凝聚组织历届优秀的“自强之星”获选者代表,让他们以青年讲师的身份现身说法,通过宣讲报告、视频采访、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在青年中弘扬自强精神,进一步发挥“自强之星”在大学生群体的榜样力量。

六、奖项设置

1.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并适时进行表彰。

2.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3.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4.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的,每团体将获得5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5.获评“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获得2000元“安徽省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七、有关要求

1.规范推选程序。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切实履行“班级(团支部)—院(系)—学校”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积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深入挖掘在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对组织程序不规范、学生知晓度过低的学院,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的资格。

2.深化宣传引导。学校要依托新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本校“自强之星”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示范引领。同时做好对推选及获评“自强 之星”人员的跟踪培养工作。将此次活动融入学校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做到持续用力,以学习自强事迹为牵引,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樊卫强

联系方式:0553-597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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